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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打假:兽药变人药 难定罪

2001-02-0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2000年11月19日和22日,根据举报,四川省南充市阆中、西充工商分局分别对药品经销商母安勋和王洪太的住所、药品批发部和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。

在母安勋的住房里到处是药和成捆的药品商标。据母交待,他曾将兽用的土霉素片等药片充作人药销售。当场查获的兽药总额近万元,已售出2360元。在王洪太的两个仓库里共发现人兽药品62个品种71270瓶(盒),按市场价计算达100万元。王洪太交待,从1998年11月以来,共购进兽药15360瓶,伪造成人药售出3765瓶。

王洪太和母安勋的造假手段十分简单,买回假药、假商标、假包装和一个印戳机、一个数码印。过期的涂改生产日期,假冒的贴上商标,兽用的撕去标识再贴上人用的假标识。

这起假药案虽然被破获了,但犯罪嫌疑人却很难被定罪。按《刑法》规定,母、王二人要构成销售假药罪,首先一条就是要危害人体的健康。但到目前为止,既没有发现致死人命,也无法证实对人体造成了危害。连四川省药检所就这些药是否对人体造成危害,都下不了结论。(《深圳商报》2001.2.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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